首页 传销曝光 “新生活集团”疑似“非法融资事件”陷入传销门

“新生活集团”疑似“非法融资事件”陷入传销门

    一段视频牵扯出“新生活非法融资事件”     近日在网上看到一段视频,视频中一群女经销商称自己被&…

    一段视频牵扯出“新生活非法融资事件”

    近日在网上看到一段视频,视频中一群女经销商称自己被“新生活集团”骗了一大笔钱,其中一位哭喊连天称被骗了一百多万,事情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听起来仿佛又是一起“非法融资事件”。随后小编详细调查了解到,此事件是由新生活集团原第六事业局理事张小娟(经销商)非法融资事件所发酵而成,公司在6月7日发布公告称原第六事业局张小娟理事因出于个人利益考虑,打着新生活集团旗号并隐瞒新生活集团进行非法融资,其行为已经触犯国家法律,是公司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张小娟女士已被刑拘。

“新生活集团”疑似“非法融资事件”陷入传销门

     此事件一出,小编觉得这样的事例总是数不胜数、如出一辙。在此之前有诸多类似的案例,经销商过于相信公司和领导人,拼命拿钱开店、买业绩、投资原始股、非法融资等,甚至不惜抵押房产贷款借高利贷,呼吁团队成员一起上,这些都不是正常的经销商市场操作行为,而究其背后往往是公司或领导人设计的非法盈利手段。骗局揭发后经销商往往损失惨重,投资的钱有去无回,公司和领导人互推责任,均不承认也不兑现,上当的经销商们除了向公司索赔被拒之门外,只能相互抱团取暖进行法律诉讼,在媒体面前控诉,上街游行示威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此类事件一再发生,但结果往往无疾而终,投资的钱一去不复返,讨伐的路上只能耗尽被骗者的精力和耐力。有人问,那为啥还有人天天不停的上当受骗呢?背后的原因不只是因为直销行业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更多的是这些受害者贪婪又无知的特点给了骗子们一次次行骗的机会。

 

    深挖新生活营销制度模式

模式1合作代理

 

    成为新生活化妆品合作代理,会有N个利润来源点:

    第一、投资394现金,成为新生活化妆品初级代理,可以获得18%的利润,自用便宜,并且可以发展个人事业,分享给朋友A,A也投资成为初级代理,会成为你的合伙人,并且可以累积业绩!

    第二,累计满或一次性投资1800现金,可以成为新生活化妆品一级代理,获得28%的利润,分享给朋友A,A成为394初级代理,你可以获得产品销售额百分之十的收益(480×10%=48),假如你分享30个成为你的初级合作伙伴,那么你的利润是48×30=1440元。同理A分享给她的朋友B,也就是你的每个初级代理也分享30个初级代理,同时你也可以获得B投资产品销售额10%的收益,那么你的利润是48×30×30=43200元。

    第三、 一次性投资或现金累计满3314元,可以成为新生活化妆品的二级代理,获得35%的利润,同样你分享给30个朋友A,A成为一级代理,你可以获得产品销售额7%的收益,那么你的利润是2500×7%=175×30=5250元。

同样每个A分享给她的30个一级代理B,你也可以获得B所拿产品销售额7%的收益,那么你的利润是2500×7%×30×30=157500元。

    第四,一次性投资或现金累积满14000,你可以成为新生活化妆品的专卖店合伙人,获得42%的利润,同样你分享给30个朋友A,A成为二级代理,你可以获得产品销售额7%的收益,那么你的利润是5099×7%=356×30=10680元,同样每个A分享给她的30个二级代理B,你也可以获得B产品销售额7%的收益,那么你的利润是5099×7%×30×30= 320400元。 

 

模式2

公司签约经销商

 

    一次性投资或累积满现金87500元,可以成为与新生活化妆品签约“公司经销商”,除了获得店长及合伙人分享所获得的利润,还可获得你团队所有业绩17%的管理收入。假如你的团队业绩是10万,那么你的团队管理收入是10万×17%=1.7万,假如整体团队业绩是100万,那么你的团队管理收入是100万×17%=17万,假如你的团队业绩是1000万,那么你的管理收入是1000万×17%=170万。

    注:平级没有利润,业绩累积平级以后不再累积,可以超越。

    网上许多网友爆料,称新生活很少有大型加盟店铺,基本都是开在小区里的一个个小店铺,一个县城将近有几百家小店,看似一家小店不需要投资多少钱(3-5万即可开一间),其实这种小店是在为传销行为做掩饰,店虽小,可背后的会员却是一个庞大的数目啊!

 

    新生活是否是传销?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人民银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的规定,传销或变相传销行为主要几点特征:    

    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    

    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下同)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   

    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的。

 

    工商揭秘穿马甲还是传销

 

    青岛济南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传销新特征之一就是通过合法的形式开展传销:采取韩国新生活化妆品招工洽谈会、新生活化妆品传销产品招聘广告等方式,就地诱骗人们上当。利用韩国新生活化妆品传销产品招聘的方式欺骗性更大;以韩国新生活化妆品商品展示、推销,说明与传销洗脑相结合的方式,增强了传销的隐蔽性;韩国新生活化妆品实体加盟店的形式,甚至采用了办理营业执照、取得总部授权等手段,给传销活动穿了合法的外衣,蒙蔽了不明真相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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