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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你识破传销新套路

如何识别什么是传销?传销定义是什么样的? 《禁止传销条例》中第七条规定: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

如何识别什么是传销?传销定义是什么样的?

《禁止传销条例》中第七条规定: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简单地来说,我们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进行判断:

(一)是否需要发展“人头”赚钱

这是传销非法性的根本特征。传销必然需要不断发展下线,下线再发展下线,通过一个一个的下线的加入,下线供养上线,最终财富向最顶层的传销人员流动,最终富了最顶层的一小部分人,然后毁了其余的绝大部分人。所以,是否要拉人头发展下线,是判断传销的最基本方法。

(二)是否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入伙费

即是否需要认购一定数量的商品或者交纳一定的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

2.拉人头

即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雪球”模式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

3.团队计酬

即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然而随着传销滋长,“拉人头”发展下线有新招。对此,本报将与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起,陆续刊发一组传销案例,为大家用实例揭秘传销新套路,揭露传销真面目。

【案例二】以发展“下线为上限”的传销形式

一种新型传销窝点被巴南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捣毁。犯罪嫌疑人秦丕涛、吴子金以安格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名义,以组织授课的形式讲授安格公司会员制,在重庆发展会员上百人。巴南区检察院已对犯罪嫌疑人吴某、秦某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批准逮捕。

据办案民警介绍,秦某、吴某在重庆发展的安格公司会员上百人。安格医药公司集团的销售模式有一定的创新,在发展下线以及提成和销售模式上,都与传统性质的传销有不同之处,这使该传销窝点有一定的隐蔽性,很多市民误以为不是传销而误入。

首先,安格医药集团以特定的产品作为媒介,新入会的会员需交纳480(普卡会员)、2400(银卡会员)、4800(金卡会员)不等的会费购买产品,之后再购买产品可以享受三折优惠。传统模式传销大多采用资本运作模式,无具体产品,以发展会员获得收入。

其次,安格医药集团的销售模式与传统传销的销售模式不同。安格医药集团的会员设定了上限,只能发展两个会员。之后再发展的会员只能放在这两个会员之下,称为该会员的A、B区,每个会员在发展了自己的两个会员后会帮助其下的会员发展会员。

第三,安格会员发展会员所得奖金有两种,一种叫层奖,一种叫量奖,又分别有不同于传统传销提成模式的办法。

【反传销帮帮网温馨提示】安格公司已经更名为通和商城,并正在以通和商城的电子商务形式来取得广大民众的加入。请大家小心上当受骗。

【案例三】以“资本运作”为幌子的传销形式

投资2000元一个星期连本带息可以赚到2368元,一个月连本带息可回来3472元?你信吗?也许你不会相信,但有还很多人已经相信了。而在东莞有一家华厦国际投资公司就承诺所有加入者都可以拿到这么高的回报。

5月16日至17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杨钦等38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该案传销参与人达7万多人,涉案金额9.7亿元。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钦、陈某龙等人以深圳市华厦传承创投有限公司作为经营主体,开发“华夏传承”手机APP软件,以推销白酒等经营活动为名,利用高息引诱他人投资注册成为会员,并以会员的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经统计,“华夏传承”投资平台共吸收7万多名会员,交易金额9.7亿元

“华夏传承”公司的核心模式是以静态和动态为主进行分红返利,静态最少可投2000元最高可投3万元不等并送等价的,周回报率高达23%。动态也就是“拉人头”,发展一个人可以拿到8%的领导奖,比如你发展的人缴纳2000元你就能抽取160元的提成。发展加入的人越多就拿得越多,可以无限的拿钱。只要你的下线和你一起发展到200人,你可以永久性地参与分红。

被骗人易某宇加入该传销组织后,利用“华夏传承”APP投资软件上的漏洞获得利益。该组织成员发现后,将易某宇殴打致伤,并将易某宇及其朋友薛某先后拘禁。通过他人报警后,两人才被民警救出。

被告人葛某在知道“华夏传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删除“华夏传承”APP软件所有后台数据,帮助该组织逃避公安机关侦查,并收取好处费。

庭审中,公诉机关按法定程序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

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代表80多人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温馨提示】众所周知,风险与回报成正比是投资的铁律,而传销恰恰反其道而行之,从不强调投资的风险因素。我们一定要擦亮眼睛,理性地去辨别各类传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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