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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帮传销人员因非法拘禁罪被政府打击掉 多人判刑

      最大的1983年出生,最小的1996年出生,一群来自安徽、河南、贵州、江苏、四川等不同省份的年轻人,聚集在嵊州实施传销活动,诱骗…

      最大的1983年出生,最小的1996年出生,一群来自安徽、河南、贵州、江苏、四川等不同省份的年轻人,聚集在嵊州实施传销活动,诱骗受害人到传销组织后,非法拘禁并进行洗脑,以哄骗、威胁、殴打等方式非法获取钱财。近日,经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冯某、马某等32名传销“骨干”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去年年初,以陈某为首的传销团队来到嵊州市区,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以做生意、谈恋爱、见网友等名义召集新人,从事非法传销活动。陈某等人在嵊州租房,先后建立多个以“家”为单位的传销窝点,并组建以陈某为首的“陈某团队”。

      除了每个团队都有“领头人”,这个传销组织内的人员各有分工、层级分明。陈某与张某是“大主任”,下面还有“主任”、“管家”等,在“大主任”的统一指挥下,还以言语恐吓、身体控制、锁闭门窗、体罚殴打等形式,对新人实施“七天流程”,引诱、强迫其加入该传销组织。

      令人唏嘘的是,32个被告人,每一个人都曾是被害者,都被威胁、被殴打过,最后却同流合污,成为了加害者。经审判,3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

      检察官提醒:非法传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具有极强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组织、领导者会触犯法律,在实施传销行为过程中的非法拘禁也会构成犯罪。传销猛于虎,害人悲剧多,有些不法分子先骗取你的信任,使你放松警惕,然后给你介绍传销知识,一步一步走入陷阱,等你回过头来想想,那个朋友,可能除了名字,其他你都不知晓。一定要注意不贪“便宜”、谨慎交友、小心面试、警惕“上课”和“爱情”,尽量远离传销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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