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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云集品”传销案开展全国集群战略打击活动

给你介绍了一个“稳赚不亏”的项目 而且还能发展下线,可能一夜暴富 你会心动嘛? 小心哦 这可能是传销   7月2日 城南公安分局接辖区群众举报: …

给你介绍了一个“稳赚不亏”的项目

而且还能发展下线,可能一夜暴富

你会心动嘛?

小心哦

这可能是传销

 

7月2日

城南公安分局接辖区群众举报:

在经开区塘汛镇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人员较多,且有主要头目组织活动

 

 

接到举报后,分局立即组织刑侦大队和巡警大队迅速赶到现场,对组织传销组织进行清理,现场挡获姚某某、刘某某、刘某某3名领导组织传销人员,并迅速将3名主要头目带离现场进行审查。

 

然而就在民警准备到活动现场和住处进行搜查时,100余名传销人员先后赶到分局,企图阻止民警搜查,并要求释放3名传销头目。

 

 

随即,市局巡特警和塘汛镇政府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增援,将3名带头闹事主要分子及100余名参与人员成功控制,防止了事态继续升级。

 

 

 
 

经查,此次主要领导传销组织活动有3条线,组织领导者3人,以西部大开发为由,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长期盘踞在经开区各居民点开展活动,活动长达2年时间,期间参与活动人员100余人,严重影响了辖区群众工作、生活。

 

城南分局通过建立举报箱,收集线索,最终将这3伙传销组织彻底进行了清理。

 

刑事拘留3名主要头目:姚某某(31岁,黑龙江省巴彦县人)、刘某某(45岁,黑龙江省巴彦县人)、刘某某(44岁,黑龙江省安达市人);

 

行政拘留3名参与传销组织及闹事人员:刘某(43岁,黑龙江省肇州县人),高某某(33岁,黑龙江省安达市人),郑某某(34岁,黑龙江省安达市人)。

 

近日

安州警方也打掉一非法传销组织

 

记者7月3日获悉,由公安部发起,针对深圳“云集品”传销案开展全国集群战略打击活动,安州警方对安州辖区嫌疑人冯某、熊某组织领导传销涉案人员进行了主案侦查,一举摧毁了该传销网络,非法获利220万余元。日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依法追究两嫌疑人刑事责任。

 

资料图

 

据介绍,嫌疑人冯某、熊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由公安部发起云端打击线索。今年4月,绵阳、安州两地警方接到线索后,高度重视,并成立专案组开展立案侦查。经审查,其两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查明,2014年7月,“云集品”电子商务公司在深圳注册成立,该公司通过运营云集品电商平台,以“共享经济”为名设立奖励制度,掩饰返利真实来源,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利用12种复杂的奖励机制在全球范围内,构建了一个“金字塔”型会员体系,从中骗取钱财,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2016年6月,熊某经邹某介绍加入“云集品”电商平台成为会员,为获取返现分红,其在安州、北川等地以讲课、开设公司、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宣传推广“云集品”,发展下线会员,非法获利。通过深圳警方获取“云集品”后台数据查明,熊某下线层级23级,会员人数20445人,非法获利236616美元,折合人民币1626261.768元。

 

2016年10月,冯某经熊某介绍加入“云集品”电商平台成为会员,为获取返现分红,其在安州、北川等地,用同样的手法,以开设公司、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宣传推广“云集品”,发展下线会员。经深圳警方获取“云集品”后台数据查明,冯某下线层级17级,会员人数4976人,非法获利98240美元,折合人民币675203.52元。

 

熊某、冯某对其上述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目前,安州警方将此案移送安州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依法追究两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传销害人不浅,如何识别?

 

大家要增强辨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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