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络传销 以案释法|8388万“泰达币圈”骗局告破 实为传销“资金盘”

以案释法|8388万“泰达币圈”骗局告破 实为传销“资金盘”

近年来,以比特币、以太坊、瑞波币等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带动了市场投资热潮,越来越受到国民关注。一些不法分子也将黑手伸向了虚拟货币领域,虚拟货币传销、诈骗等犯罪层出不穷,严重扰乱社会经济…

近年来,以比特币、以太坊、瑞波币等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带动了市场投资热潮,越来越受到国民关注。一些不法分子也将黑手伸向了虚拟货币领域,虚拟货币传销、诈骗等犯罪层出不穷,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2022年7月,经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经查,2020年6月前后, 陈某某伙同陈某甲、唐某某、赖某某、余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在马来西亚开发“moomworld”项目,以网上平台推广MT代币、SGB虚拟币的方式,实施发展会员拉下线的非法传销犯罪活动。

“被发展的下线用户通过在‘moomworld’平台投资USDT,也就是泰达币,一种将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以质押的方式获取静态收益,并从不断拉人头发展下线的等级奖励中获取动态收益。”负责该案的侦查人员介绍说。

2021年3月,“moomworld”平台正式上线。陈某某等人对外宣称该项目是Moom集团孵化的虚拟币项目,MT代币是该项目的唯一通证,SGB是该项目的奖励代币,吸引大量投资人进行注册投资。为宣传推广该项目,陈某某伙同赖某某相继在该平台创立创奇、南丰、贵阳等社区,并在浙江杭州、福建福州、江苏邵州、贵州贵阳等地建立“moomworld”线下运营中心,定期组织沙龙酒会。短短两三个月时间内,陈某某和赖某某发展下线已达976层级,会员人数3万余人,会员充值4347万余元。

“他们说这个可以‘零撸’,每天签到、发截图到朋友圈就可以领取名为‘MOP’的奖励,并按质押虚拟币的多少领取8%-26%的收益,发展下线达到一定级别还可以获得额外奖励……”2021年5月,家住浙江省杭州市的小刘在网上看到“moomworld” 项目,并经人介绍加入一微信群,下载了“moomworld”APP软件。半信半疑的小刘在群里“蹲守”了大半个月,看到每天都有人鼓吹SGB会大涨,并晒出大量获得不菲收益的截图。“看了几天,我就心动了,便通过群友发送的推广码,在‘moomworld’平台先后注册了1个主账户和9个子账户,购买了20600个USDT进行相关操作。前期的确获得了一些返利,但在今年7月初登录时,就显示网络异常,直到现在再也登录不进去,质押在平台里的20600个USDT也无法取出,损失了将近10多万元。”

据查,和小刘有相似经历的人不少,甚至还有人发展身边的亲戚朋友做下线以提高自己在平台上的收益。2021年5月,国务院发布通知,提出要强化平台企业金融活动监管,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为了逃避监管,“moomworld”平台也在2021年7月正式关闭,很多蒙受巨大财产损失的参与者先后到公安机关报案。随着侦查的深入,以陈某某等人为首的虚拟币传销犯罪团伙浮出水面。截至案发,该平台已累计注册会员超过10万人,层级达1173层,会员充值USDT达1318万余枚,折算人民币8388万余元。

2021年8月,陈某某、唐某某等人相继在苏州等地被抓获归案。2022年2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针对该案多名同案犯在逃情况,协同公安机关加强与辩护律师沟通协作,共同做好被告人法律政策宣传阐释工作,动员到案的各被告人积极规劝其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年初,经陈某某联系规劝,潜逃至香港的同案主犯赖某某主动返镇投案。

2022年3月,检察机关对主犯之一陈某某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伙同他人以网上平台推广虚拟币的方式,实施发展会员拉下线,以赚取高额收益为诱饵,吸引投资人进行注册投资,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同年7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采纳全部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对于陈某甲、余某某等其他主犯,公安机关仍在追逃过程中。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各类虚拟货币平台和购物返利平台数见不鲜,极易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中,一些网络平台传销属性明显,大都通过购买虚拟货币或平台商品等获取相应会员资格,然后通过“拉人头”方式发展下线,并直接或间接以下线人数作为计酬返利依据。现今部分民众对于传销犯罪的认知仍停留在过去被限制人身自由型的传统模式上,对于新型网络传销难以第一时间辨别,等意识到时往往已深陷其中、为时已晚。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案释法

“币圈”套路深,入坑需谨慎!不论怎么精心包装,虚拟币传销本质上始终与传统传销一脉相承,为法律所禁止。广大投资者尤其是防范能力较弱的老年人,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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