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传销曝光 曝光内幕:正宇控股集团的“企信易购”改名为“乾易通”涉嫌传销

曝光内幕:正宇控股集团的“企信易购”改名为“乾易通”涉嫌传销

正宇控股集团旗下互联网平台“企信易购”改名为“乾易通”涉嫌网络传销,2017年9月份富锦市通报了企信易购是网络传销,9月底哈尔滨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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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宇控股集团旗下互联网平台“企信易购”改名为“乾易通”涉嫌网络传销,2017年9月份富锦市通报了企信易购是网络传销,9月底哈尔滨正宇控股集团重新注册了新公司。


  2017年9月份富锦市通报了企信易购是网络传销,9月底哈尔滨正宇控股集团重新注册了新公司,叫做乾易通的网络公司,注册日期2017年9月29日,10月1日正式把企信易购更名为乾易通。现在关于企信易购的所有内容全部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乾易通。这里面有什么猫腻吗?


  原本的企信易购2.0模式更名为乾易通1.0模式,换汤不换药,就改个名字。原先计划推出企信易购3.0模式现在只字不提,反而来的是乾易通1.0。


  乾易通1.0系统产品销售奖励与治理办法


  1、会员(消费者):公司所有产品销售都按“500元/单”为基本单位,只要在公司消费一单或一单以上产品,就可以免费成为会员。不同产品,不同价格,不同单数,等值对应。产品自选,包邮到家。同时,还可获得消费增值分红兑奖机会,每周有不低于消费额10%,不高于消费额25%的分红积分,在2到5个月内,拿到1倍收益积分为止;获得产品市场推广权,按产品推广销售业绩提成;同时要求:每个消费者每天最高消费不得超过20单,每周最高消费不得超过80单。


  2、销售员(消费商):只要向他人推举并销售本公司一单产品,就可获得10积分奖励,且一次推举,终身锁定,重复消费,重复获得。


  3、服务站(消费团):只要关联消费者达到50人,并满足相关条件,就可视为消费团购,成立服务站。站内会员每消费一单产品获30积分奖励(含销售提成、团队治理积分、报单积分)。上级关联服务站对下级站负有指导责任,每单可获5积分奖励。


  4、服务中心(加盟商):只要关联服务站达到6个,并满足相关条件,就可视为加盟商,成立服务中心,中心内会员每消费一单产品,可获得5积分奖励。


  5、积分治理:1积分等于1元。可以随时提现(需扣除5%手续费),也可以用于重复消费和在公司平台购物。


  6、实体项目:公司鼓舞所有会员积极参与区信软件推广,参与体验馆、企信优品、洗衣店、珠宝店、整形医院、漂亮乡村、债无忧等等实体项目的创办、加盟、代理和入股经营,实现线上线下的深度融合。


  7、会员福利:公司会制造和提供各种方便条件,让广大会员通过双创挣钱增收、通过购房购车等改善生活条件、通过旅游医疗等提高生活品质,通过传统文化教育丰富精神世界,全方位呵护家人,优化生活环境,提高幸福指数,倍增人生价值,实现中国梦想。


  乾易通1.0系统产品销售奖励与治理办法


  1、会员(消费者):公司所有产品销售都按“500元/单”为基本单位,只要在公司消费一单或一单以上产品,就可以免费成为会员。不同产品,不同价格,不同单数,等值对应。产品自选,包邮到家。同时,还可获得消费增值分红兑奖机会,每周有不低于消费额10%,不高于消费额25%的分红积分,在2到5个月内,拿到1倍收益积分为止;获得产品市场推广权,按产品推广销售业绩提成;同时要求:每个消费者每天最高消费不得超过20单,每周最高消费不得超过80单。


  2、销售员(消费商):只要向他人推举并销售本公司一单产品,就可获得10积分奖励,且一次推举,终身锁定,重复消费,重复获得。


  3、服务站(消费团):只要关联消费者达到50人,并满足相关条件,就可视为消费团购,成立服务站。站内会员每消费一单产品获30积分奖励(含销售提成、团队治理积分、报单积分)。上级关联服务站对下级站负有指导责任,每单可获5积分奖励。


  4、服务中心(加盟商):只要关联服务站达到6个,并满足相关条件,就可视为加盟商,成立服务中心,中心内会员每消费一单产品,可获得5积分奖励。


  5、积分治理:1积分等于1元。可以随时提现(需扣除5%手续费),也可以用于重复消费和在公司平台购物。


  6、实体项目:公司鼓舞所有会员积极参与区信软件推广,参与体验馆、企信优品、洗衣店、珠宝店、整形医院、漂亮乡村、债无忧等等实体项目的创办、加盟、代理和入股经营,实现线上线下的深度融合。


  7、会员福利:公司会制造和提供各种方便条件,让广大会员通过双创挣钱增收、通过购房购车等改善生活条件、通过旅游医疗等提高生活品质,通过传统文化教育丰富精神世界,全方位呵护家人,优化生活环境,提高幸福指数,倍增人生价值,实现中国梦想。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进展人员,要求被进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进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进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酬劳(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进展人员,要求被进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进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进展人员,要求被进展人员进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酬劳,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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