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热点 山东芳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多级分销,市场运作模式成疑?

山东芳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多级分销,市场运作模式成疑?

  近日,捉销师接到知情人士举报,山东芳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市场运作模式存在多级分销的行为。     图片资料来源于企查查APP   山东芳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

  近日,捉销师接到知情人士举报,山东芳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市场运作模式存在多级分销的行为。

山东芳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多级分销,市场运作模式成疑?

 

  图片资料来源于企查查APP

  山东芳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芳法)地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金雀山街道金雀山路10号开元上城国际B座2114室;成立于2020年7月21日;法人李某。其中上海芳法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5%,实际控制人李某。

  从知情人士提供的资料来看,山东芳法市场运作模式如下。

山东芳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多级分销,市场运作模式成疑?

 

山东芳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多级分销,市场运作模式成疑?

山东芳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多级分销,市场运作模式成疑?

 

山东芳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多级分销,市场运作模式成疑?

 

山东芳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多级分销,市场运作模式成疑?

 

  知情人士供图

  通过缴纳498元到9.8万元购买产品获得代言人、分销商、加盟商、代理商等不同级别,并获得商城购买产品7折优惠,赠送代言人资格、推荐代理人加入获得38%返利、拓展分销商20%~60%返利、辅导奖20%~50%、复购奖10%~30%、升级10%~30%等不等奖励。

山东芳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多级分销,市场运作模式成疑?

 

  知情人士供图

  通过将知情人士提供的信息与山东芳法官方商城进行对比发现,以上模式均存在。

  2005年国家颁布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对比欧方世家运作模式和《禁止传销条例》发现其模式涉嫌传销。

  关于山东芳法,捉销师将持续关注报道,相关文章将于近日发布。

免责声明: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反传销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fcxfcx315@163.com,我们将尽快处理。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600831054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fcxfcx315@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日,9:00-21:30,节假日不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
首页
QQ
电话
微信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