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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参与“好玩吧”平台传销组织 害人害己

北京玩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成立,该公司无实体经营,在网上设立了“好玩吧”平台,通过发布虚假宣传、“零”门槛获取高额回报、夸大公司前景等手段,致使投资人相信平台可以为其带来…

北京玩好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成立,该公司无实体经营,在网上设立了“好玩吧”平台,通过发布虚假宣传、“零”门槛获取高额回报、夸大公司前景等手段,致使投资人相信平台可以为其带来的高额收益,吸引投资人加入该平台进行投资。

被告人姜某某2019年7月份,通过微信好友“郭同仁”介绍参与“好玩吧”平台,按照“好玩吧”平台盈利模式,姜某某先后在“好玩吧”平台用三个人注册了三个账号,直推97人(实名认证账号86个),并且都拉进了一个微信群内,本人成为三星达人。姜某某违法获利13.9万元,其中1万元提现用于复投,1万元提现用于购买股权,剩下约11.9万元在平台账户中无法提现。

2022年5月17日,广东鑫证司法鉴定所对“好玩吧”平台数据库中用户会员ID3232212(姜某某)的上下级关系、交易记录、返利记录等信息进行鉴定,姜某某的星际达人星级为三星达人,自身矿机活跃度为1688,下级层数为16层,直推下级账号个数为97个(实名认证账号86个),下级总账号个数为23746个(实名认证账号中对身份证号码去重后剩余16814个)。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某某以提供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决如下:被告人姜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传销就是根本没有实际产品,而是以发展下线“拉人头”为手段,组成金字塔形人员网络,从参与者的盲目投入中抽取提成,并层层获取利润的诈骗行为。大家要提高自身警惕,恪守本心,对于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不睬、不听、不信,远离传销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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