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打传新闻 案例:19岁女大学生在“欧束”传销公司做传销,非法获利68万余元!

案例:19岁女大学生在“欧束”传销公司做传销,非法获利68万余元!

打击传销组织是警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近期,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传销案件 被告人竟是一位女大学生 涉事的传销公司名为“欧束”。2017年,19岁的…

打击传销组织是警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近期,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传销案件

被告人竟是一位女大学生

涉事的传销公司名为“欧束”。2017年,19岁的女大学生王某加入该公司,很快升级为“战略合伙人”。公司以销售“欧束”品牌化妆品的名义,引诱参加者购买产品并缴纳费用。而在公司中,代理销售人员按层级划分,可以销售不同等级,不同价格的化妆品(从800元至168000元不等)。

案例:19岁女大学生在“欧束”传销公司做传销,非法获利68万余元!

欧束公司及代理商利用微信、抖音、快手、微博等社交媒介,夸大化妆品美容效果,不断展示销售火爆场面,其中还穿插着各种豪车、豪宅等富有诱惑力的视频,以支付高额返利为诱饵鼓励各级代理不断发展下线,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下线业绩作为返利依据。

截至案发,欧束公司共发展会员271229人,会员层级结构最大深度为14层。欧束公司自2016年6月7日注册成立以来,共接受全国会员打款超过7亿元。

案例:19岁女大学生在“欧束”传销公司做传销,非法获利68万余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图文无关

作为其中的“得力干将”,加入公司的四年里,王某发展各级会员11749人,为公司收取资金超过900万元,她个人非法获利68万余元。案发后,王某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表示认罪认罚。

案例:19岁女大学生在“欧束”传销公司做传销,非法获利68万余元!

在庭审中,王某的辩护人指出,王某从事传销的理由竟是其母亲身患癌症,需要大笔治疗费用。母亲最终不幸离世,但王某的父亲及姐姐也患有疾病,全家人生活拮据。

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并且王某能够主动投案,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法庭最终结合案件本身,以王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而她的违法所得也均被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南京零距离 (微信号lingjuli2002)

免责声明: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反传销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fcxfcx315@163.com,我们将尽快处理。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600831054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fcxfcx315@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日,9:00-21:30,节假日不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
首页
QQ
电话
微信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