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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宏众筹”的“返利奖励”传销骗局内幕曝光

图一:国宏新能源汽车为拼装而成。 图二:国宏宣传短信称可“成就梦想”。 图三:马少华等41名嫌犯被抓获。     ■本报记者 刘文新  …


图一:国宏新能源汽车为拼装而成。

图二:国宏宣传短信称可“成就梦想”。

图三:马少华等41名嫌犯被抓获。

 

  ■本报记者 刘文新  贵州黔东南州乡村教师杨华(化名)瞒着家人,花4.5万元投资国宏新能源汽车项目,期盼着2018年获得10倍的返利。几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告诉她陷入了“国宏众筹”传销骗局。

   近日,贵州黔东南州公安局向媒体披露了这起以投资“中科泰能镍碳电池项目”“国宏新能源汽车项目”为名,通过互联网平台缴费入会、发展下线获取返利的传销大案案件。该传销网络遍及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会员逾3.1万人,组织架构6级41层,呈金字塔结构,收取会员会费17亿余元。共有41名犯罪嫌疑人落网,目前已被起诉至人民法院。

  众筹名义下的“返利奖励”

   2016年4月,贵州黔东南警方在网上巡查中发现,一些群众发帖对“国宏金桥基金”“国宏众筹”等融资项目提出质疑,这些项目许诺的回报高达10倍,甚至几十倍,让人难以信服。

   警方调查发现,这是一个以“基金”“众筹”为名搭建的传销网络,位于金字塔顶端的是47岁的老大马少华及另外6名核心成员。

   2013年12月24日,马少华以投资中科泰能镍碳电池项目为名,在北京注册成立了北京国宏金桥财星创业投资中心,发行所谓的“国宏金桥基金”。参与者花3万元购买一手(100份)该基金,即可成为信息专员,9万元可成为信息主管,18万元可成为信息经理,90万可成为市级代理,180万为省级代理。

   2015年5月1日,马少华启动第二个项目“国宏众筹”基金,为“国宏新能源汽车”项目“融资”。参与的会员需以每手4.5万元的价格购买“消费众筹”卡,会员的实际名称为“召集人”,按购买手数依次为“预备召集人-单店召集人-区县总召集人-市总召集人-省总召集人”。“国宏众筹”采取的是层层返利的发展模式,“召集人”有6个层次,每发展一名下线,都能在新增会费中获得1%到10%的返利奖励。截至案发,“国宏众筹”在全国发展会员3.1万,分布于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接收会员资金17亿余元。

   据贵州黔东南州公安局专案组负责人邹巍介绍,与传统传销形式不同,这起传销案件大部分是通过网络发展会员,缴纳会费,而且套用当前热门的“基金”“众筹”模式,其隐蔽性、迷惑性更强,但其特征仍是以提取人头费为目的,参与者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并计酬返利,骗取财物。

  名不副实的“生产基地”

   记者在“国宏众筹”网站上看到,“国宏众筹”投资的实体项目有“中科镍碳电池”“国宏新能源汽车”等,宣称是军转民项目,市场估值300亿元,在全国有十大生产基地。

   “根本达不到生产基地的条件。”贵州凯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钮洪德介绍说,公安干警到每个基地都进行了调查,发现大多徒有其表,只是签了意向性的合作协议,并没有真正的投资。而实现了量产的“实体”电池并没有达到国家要求,市场前景暗淡。“国宏众筹”宣称,“中科镍碳”新能源电池已建成自动化生产线两条,日产电池1800块,全国排名第五,年产值将超过10亿元;该电池具有安全性能好、功率高、充放电功能强、可靠性强等多重优势。

   然而,警方侦查显示,国宏公司仅有天津基地可进行试验性小规模生产,但该基地并未达到国家对于生产电池类产品的相关基本条件,生产的镍碳电池电芯未经国家权威部门检测,不能上市。而且,这种电池存在体积大、能量比小、质量重、无法小型化等致命缺陷,无法使用在轿车、无线终端等中小型载体上,使用范围非常有限,市场前景不明。“国宏众筹”宣称该公司有4个汽车产业园,但实际上仅有天津市大港油田生产基地,该基础生产的3214辆新能源汽车,实际上都是拼装而成,且大部分销售给马少华名下的关联公司,购车资金也来自会员缴纳的会费。

   据天津时越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一位卢姓负责人证实,该批671辆车汽车质量极差,三电系统故障率达100%。

  空壳公司和虚构的“背景”

   公开信息显示,天津时越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为马少华弟媳孙某某,股东为马少华母亲刘某某。

   警方调查发现,马少华以自己、母亲、妹妹及公司员工等人的名义,共注册了181家公司,除6家公司有实体运营外,其他175家均是空壳公司,并没有人去打理、经营,但却有资金在里边流转。警方介绍说,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团伙走账提供便利,另一方面通过“左手和右手签合同”的戏法,给外界营造多家公司同时看好一个项目的假象。

   国宏公司官网上曾流传“中科泰能镍碳电池在2014年12月上海国际客车技术展上获得50亿元的订单”的消息。据凯里市公安局法治大队案审中队长钮洪德介绍,这是马少华授意旗下关联公司之间签订的一份虚假协议,协议上没有约定数量、时间,签订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公司“贴金”。

   马少华给自己制造了很多头衔,他成立了北京国宏文化产业发展院,其下属4家公司租用相关部门的同一栋写字楼办公,对外宣称是国家部委下属公司,给投资人营造出一种“有背景”的假象,并宣称其“国宏金桥基金”是由国家部委原领导和专家学者共同发起。然而据警方调查,其文化产业发展院是完全的民间机构。

   在公司日常运营中,马少华无论在投资、管理等方面都处于掌控位置,最终的大部分流向了金字塔顶端的马少华、赵五九、张鹏、陈星座、周亚飞等7名核心成员,其中70%的资金都由马少华控制。经查,这7人共提取“奖金”数千万元,马少华将10多亿元由自己控制,用于归还公司欠款和转为自己及亲友名下的资产。

   记者了解到,马少华等41名嫌犯已于去年6月落网,目前已被起诉至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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