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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大业”传销团伙发展成员48万人,骨干获刑一年六个月

“民族大业”是流窜于微信多时的骗局。其运作链条:曾做过传销的操盘者,对老人搞线上洗脑,声称要解冻数以兆亿元的民族海外资产,对入群老人许下宏愿,只需报名,交些…

“民族大业”是流窜于微信多时的骗局。其运作链条:曾做过传销的操盘者,对老人搞线上洗脑,声称要解冻数以兆亿元的民族海外资产,对入群老人许下宏愿,只需报名,交些“小钱”,保守秘密,即能获得每人几百上千万的善款补助。他们还发各种假冒的“国务院办公厅”、“民族资产最高管理委员会”印发的文件及任命状。为解救上当的家人,有些受骗者家属组建“解救群”,潜入群中“炸群”,上演反洗脑攻防战。

河北省固安县女子金某某,从2016年起,参与“民族大业”多种扶贫项目,共收取会员费用136.53万元,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固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查明,2016年,孙某通过组建微信群成立“爱心基金会”,自称是孙某某的后裔,是所谓民族资产的唯一继承人,以一些持有大量资金的人员来到海外,现该类人员的资金被冻结,需要用于国内扶贫项目才能被解冻并以扶贫款的方式发放给国内参与“民族大业”的人员为幌子,发展会员通过缴纳会费和项目款投资相关民族资产解冻项目。

“民族大业”传销团伙发展成员48万人,骨干获刑一年六个月

2017年,孙某又通过组建微信群成立“国父慈善基金会”和“中华孙某慈善扶贫基金会”,并任命为会长,并通过微信群管理和发展会员。基金会下设办公室、项目部、统计部、审计督察部并有副会长成员组成,其建立核心一群、共铸辉煌群、精准扶贫11团组长群、孙某平台团长二群等群,其下面各副会长、团长另行组建自己团队微信群。

孙某先在团长级以上微信群宣传相关民族资产解冻项目,同时将上游诈骗分子谎称的项目及提供虚假的红头文件发送到微信群,承诺会员缴纳几十上百元会费或者相关项目费后便可领到上百万甚至上千万扶贫款。再由各副会长、团长通过微信群传达到普通会员,让会员交费筹款,由各团长收集其团队会员缴纳的会费和筹款,再转款到分管各团队的副会长。

 

从2016年起,金某某经他人介绍参与到孙某发起的“民族大业”多种扶贫项目后,建立10个微信群,并作为群主把其QQ邮箱收到的关于“民族资产解冻精准扶贫”项目的虚假文件向微信群成员进行宣传。

同时,金某某以“报单费”、“解冻税款众筹费”等名目向会员收取每人每次5元到100元不等的会员费,承诺会员缴纳规定费用后会得到50万到200万不等的扶贫款。

 

至2019年4月,金某某通过组件微信群发展会员参与了“亚投行项目”、“一带一路项目”、“南宁基金会项目”、“303项目”、“郑某某平台项目”、“孙某某孙某扶贫基金会”、“富民慈善基金会”、“梁某扶贫平台”、“财政部扶贫项目”、“20亿民族资产扶贫项目”等民族资产解冻扶贫项目,共收取会员费用136.53万元转给其上线。

 

至案发,该“民族大业”犯罪团伙发展下线成员48万余人,设副会长44人、团长约200人,,层层设置“猪头”,并以投资各种虚假项目给予高额回报为由,不断向会员筹集资金高达2亿余元。

 

固安县人民法院认为,金某某违反金融管理法规,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根据金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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