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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通知:直企复核登记不再统计服务网点

  获悉,4月9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对直销备案产品、直销培训员和直销员开展复核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而在刚刚过去的4月…

  获悉,4月9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对直销备案产品、直销培训员和直销员开展复核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而在刚刚过去的4月2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向各直销企业发文《关于对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直销备案产品、直销培训员和直销员开展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商秩司函(2019)206号”),其中提到“随后将印发正式通知”。详见政事|商务部今年二次大摸底:要求直企自诊开方,网点、产品、直销员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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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日,正式通知来了。同样的主题,内容却有了变化。据悉,《通知》不再要求统计直销企业服务网点。
 
  不再统计服务网点
  这份标注为“特急”的《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13部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方案》部署和商务部关于直销行业清理整顿有关安排,规范直销行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对直销备案产品、直销培训员和直销员,全面开展复核登记工作。对照4月2日的文件,第一点变化在于不再统计直销企业服务网点。
 
  保健食品类审核紧跟新规定
  另一点变化在备案产品的复核登记方面。《通知》中出现了这样一句话:“对保健食品类直销备案产品复核,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新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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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春节,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规定标签必须特别提醒“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且要求“特别提醒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30%。”等。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2020年1月1日前生产的保健食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3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调整保健食品保健功能意见的公告”,公告提到,为加强保健食品保健功能声称管理,避免与药品疾病预防和治疗作用混淆,特组织医学、药学、食品、营养等领域专家进行多次论证,研究提出了调整保健功能的意见。中心围绕“保健功能”,强调保健品的“辅助”功能,紧盯虚假、夸大宣传。
  《通知》特别提醒,要求企业与新规定同步,及时作出规范调整,真正做到守法合规诚信经营。
 
  最后期限延长
  另外的变化是时间。4月2日的《通知》要求各直销企业于4月15日前完成所有清理确认工作,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于4月20日前对清理确认结果完成审核。到了正式通知,这两个时间分别变为了4月17日、4月26日,留出了更多的时间让企业进行全面的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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